产品种类与品牌发展的辩证统一
来源:广东慧道知识产权事务所 2013-08-29 14:49
最近,凤凰财经对“中国首富”——“哇哈哈”掌门人宗庆后的女儿宗馥莉,进行了一个70分钟的专访并随后发表了访谈文章,题目为《“叛逆者”宗馥莉》。
根据该访谈文章,宗馥莉在接受专访时,表达了自己对“哇哈哈”发展现状的一些“异见”和前景的担忧。其中,她谈到了一个观点,她认为“哇哈哈”得以保持增长速度的原因在于不断推出新品,迄今产品种类已经达到150多种,但是产品种类增多带来的问题是产品周期并不长,一个产品周期通常只有六、七个月,企业目前缺乏“长线产品”。让她感到悲观的是,占据“哇哈哈”营业额较大份额的“营养快线”产品,目前从市场表现(相关数据)看,也即将到达其产品周期。
通过这个例子我想说的是,在企业产品种类与品牌发展之间,是存在一种“辩证统一关系”的。一方面,很多企业产品在进入市场之前,首先确立了核心品牌,并通过经营活动将核心品牌“做大”。然后逐渐实行多元化产品策略,用核心品牌去支持新生品牌的发展,并使新生品牌促进核心品牌“做强”,实现品牌的繁荣。从这里可以看出,产品种类的增加是可以促进品牌发展的。另一方面,产品种类的数量并非越多越好,要有“度”的概念,要受边际收益递减的经济规律的制约。当产品种类增多,但又无法控制和延长产品周期时,过多的产品会使企业运营成本增加并拖累主营业务的增长。从长远来看,企业若试图在过多的细分市场树立新生品牌,很容易造成“战线过长”,会令到核心品牌的发展逐渐虚弱,产品种类对品牌发展起到了一个相反的削弱作用。
因此,是否对产品种类进行“分拆”或“修剪”,往往是企业高速发展后所面临的一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