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标协会建议取消知识产权案件的州豁免权
来源: 2003-07-14 17:28
国际商标协会(INTA)6月13日就知识产权保护赔偿法(众议院 2344号)事项致信美国众议院互联网和知识产权司法委员会法庭小组委员会主席拉玛·史密斯,内容如下:
2003年知识产权保护赔偿法规定,联邦应为受到各州侵犯的知识产权所有人提供救济。我协会支持史密斯主席对该法案所作的努力。INTA作为世界上最大的专门保护商标和以商标为重要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手段的组织,敬请您将此信收入6月17号各州侵犯知识产权的联邦救济听证会的报告中。
鉴于近期联邦最高法院出台的关于美国宪法第十一修正案和联邦制度的解释,即一州作为知识产权诉讼中的被告可以以州豁免权对抗侵犯知识产权的指控,知识产权所有人非常关心关于取消知识产权案件的州豁免权的立法走向。各州不能在知识产权问题上既当运动员又做裁判员:一方面涉足受兰哈姆法保护的以个体私营业为竞争对手的商业企业,并可以起诉竞争对手侵犯州的商标权利,一方面又享有与美国知识产权法公平公正标准相抵触的本州法律豁免的权利。国会应当本着公平和保护消费者的原则规定:法律面前,州及其机构和私营部门应是平等的。该项立法应参照众议院 2344号法将商标和专利、版权一起列入2344号法规定的州的弃权内容,因为商标权和专利版权一样是宪法第十四修正案规定的一种权利。
主席先生,INTA感谢法庭小组委员会为州和私营经济实体在知识产权方面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所做的努力。美国商标所有人也会做国会的工作,争取能采取公平有效的方法解决上述问题。
(译者: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