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征集广东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评审入库专家的函

来源:未知 2022-07-29 10:44

关于再次征集广东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

评审入库专家的函

 

各有关单位,各位专家:

为更好地推进广东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的纳入申请工作,确保保护名录纳入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经广东商标协会重点商标保护委员会(简称“商保委”)主任办公会议同意,商保委设立保护名录评审专家库,现向各有关单位再次征集保护名录评审入库专家。商保委根据保护名录评审工作需要,每年从评审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参与保护名录的专家评审工作,请各有关单位鼓励、支持符合申报条件(见附件1)的专家积极申请入库,为广东省商标保护工作贡献一份力量。

征集时间自2022年7月29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止。有意报名者,扫描下文所附二维码填报申请,已入库专家无需重复提交申请。

 

联系人:王晓燕、高颖怡、张玫

 话:020-85586510、85586295、87512603

 真:020-85586510 

 箱:sbw@gdta.com.cn

 

附件1:广东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评审入库专家申请条件、权利义务及程序

附件2:广东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评审专家库入库申请填报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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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广东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评审入库专家申请条件、权利义务及程序

 

一、入库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能够独立、科学、公正、客观、诚实地履行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所承担的评审工作;

(二)熟悉商标法律的有关规定,具有参与评审工作的经验;

(三)行业代表需具备相关行业或专业领域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行业整体情况;法律专家需熟悉商标相关法律法规并从事商标法律相关业务五年以上;企业代表需从事商标法务相关工作三年以上。

二、评审专家享有的权利

(一)接受聘请,担任评审专家;

(二)依法对评审事项提出独立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干预;

(三)其他法定权利。

三、评审专家应当承担的义务

(一)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擅自接触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不得收受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透露评审的情况;

(二)遵守职业道德,从专业角度客观、独立地进行评审工作;

(三)自愿签订评审专家承诺书;

(四)其他法定义务。

四、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人员,由单位推荐的方式申请,经商保委主任委员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予以入库。单位推荐的,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的同意。


附件2:

广东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评审专家入库申请填报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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