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粤地优品 评价通用要求》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的通知
来源:未知 2023-03-13 17:28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等文件精神及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相关工作部署,提升区域品牌价值,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广东商标协会一直致力于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和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着力打造区域品牌和特色地理标志产品。协会于 2021年底制定了《广东省地理标志评价体系》,连续两年开展出“粤地优品——高品质地理标志”名单。
广东省内的优质农产品及其加工品、地方特色工艺品、老字号产品和非遗相关产品众多,其范围比地理标志产品还要广。发掘和推广相关产品,打造有影响力的区域品牌产品,也是广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我会立项《粤地优品 评价通用要求》团体标准,拟对广东省内优质的农产品及手工艺品等产品进行评价,以评促建,逐步建立“粤地优品”高品质产品数据库,加强信息互通、品牌共建、抱团发展,促进广东地域特色品牌快速成长,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知识产权强国战略。
为了更好地推动“粤地优品”相关团体标准起草制订工作的开展,广东商标协会拟联合专业标准化机构、专业行业协会以及省内相关龙头企业,合作完成标准编制。现面向全社会重点征集标准的参与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起草单位、起草人资格条件
(一)起草单位应依法经营、业绩突出,近三年无违法及较重行政处罚记录,具有较高的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
(二)起草人应熟悉特定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手工艺品等产品或企业管理情况,或熟悉相关标准化工作,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或较高理论水平,愿意支持“粤地优品”相关标准化工作,并能积极参与标准起草相关工作。
二、起草单位、起草人权利
(一)在正式发布的团体标准的起草单位中列入相关单位的名称。
(二)将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主要人员姓名列入团体标准主要起草人名单(原则上每个单位限列1-2人)。
(三)充分参与标准编制过程研讨,提前获悉标准内容信息及修改动向,掌握标准条文准确含义,并将公司和个人对标准的意见提交编制组。如意见被采纳,可能会便利公司实施标准,或降低公司执行标准的成本。
(四)参与起草的企业可优先获取参评“粤地优品”相关指导,便利企业成为首批通过“粤地优品”正式评价的企业。
三、起草单位和起草人义务
(一)能够坚持全程参加标准起草工作会议,按时完成标准起草工作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按时参加与该标准起草相关的各类座谈会、讨论会、协调会及调研活动,积极发表意见。
(三)自愿前提下向标准起草工作组提供个人相关研究成果、经典案例和数据,供起草标准参考。
四、参与原则
各单位自愿参与,参与后以协商一致原则参与标准讨论和编制,各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单位应提供必要的资源以及给予一定的技术支持,分摊标准起草费用,按要求不私自对外泄漏标准文稿情况,以确保标准制定计划项目按时完成。
五、申报要求
拟申请成为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的相关单位,请填写《广东商标协会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申请表》(详情见附件1),经所在单位盖章后,于2023年3月31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dlbz@gdta.com.cn。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米煜妍、黄泽锜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万惠一路48号奥园国际大厦2805
电 话:020-85587048、85586510
传 真:020-85586510
附件1:《广东商标协会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申请表》
广东商标协会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