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展第五届广东商标协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单位的通知
来源:广东商标协会 2018-11-22 10:27
粤商标协〔2018〕11号
关于发展第五届广东商标协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单位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广东商标协会于1996年4月18日在广东省民政厅依法登记设立,属非营利性专业协会,业务上接受广东省市场监管局的指导。宗旨是提高全社会的商标意识,维护本会会员的商标合法权益,协助会员正确运用商标战略和策略开拓市场,倡导并协助会员提高商标信誉。根据《广东商标协会章程》规定,计划2019年一季度举办每四年一届的会员换届大会,为了进一步加强协会的组织建设,增强协会的凝聚力和生命力,须发展增选一批新的理事、常务理事及副会长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单位的报名方式和产生方法
各会员单位可根据自身条件及相关要求,自愿报名参加,并填写申请表及指定代表登记表。由广东商标协会秘书处酝酿候选名单,报会员大会及理事会选举产生。
二、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单位及其指定代表条件要求
(一)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单位须具有一定经济规模及知名度。
(二)代表企业参加协会工作的指定代表须有一定的商标知识,可以由法人代表出任,也可以由负责商标及知识产权工作的部门主管或副总经理出任。
(三)指定代表必须关心商标工作,关注协会发展,有必要的时间和精力积极参加协会活动。
(四)指定代表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协会安排的工作任务。
三、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须如实填写申请表及指定代表登记表(见附件1、附件2),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各会员单位凡自愿报名参加者,需于12月06日前将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报广东商标协会秘书处,申请表电子版电邮至56794711@qq.com。
联系人: 胡红琳 张玫
电 话: 020-87512603、020-85587047
地 址:广州市天河体育西路57号1712室
邮 编:510620
广东商标协会
2018年11月22日
![]() | 关于发展第五届广东商标协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单位的通知 |
![]() | 附件1-1:广东商标协会常务理事申请表 |
![]() | 附件1-2:广东商标协会理事申请表 |
![]() | 附件1-3:广东商标协会副会长申请表 |
![]() | 附件2:广东商标协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单位指定代表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