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新商标法,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培训班简报

来源: 2014-05-09 00:00

  为配合新商标法的实施,4月15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东商标协会联合开展了“贯彻落实新商标法,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培训班。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法律事务处处长原琪、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处处长吴励超、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邱永清在培训班上授课,培训班由广东商标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单立凡主持。
  2013年8月30日,《商标法》通过第三次修改,较现行法进行了较大范围的修改,将于2014年5月1日开始实施。原琪处长在培训班上对新商标法主要修改内容,如声音商标的注册、商标审查时限、商标注册异议制度、以“驰名商标”的名义进行其他商业活动、商标侵权赔偿、商标代理机构管理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对《商标法实施条例》的修法情况作了简要介绍,并建议各企业和单位密切关注新商标法实施条例的公布。邱永清副庭长从司法实践的角度讲解新商标法实施后对企业的影响,对企业如何适应新商标法提出建议。吴励超处长从企业商标规划、商标注册、商标运营、商标管理、商标保护、打造企业品牌等方面切入,全面解析企业商标战略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技巧。在培训班上的交流互动环节,参训代表踊跃提问,授课老师逐一解答。由于新商标法实施在即,加上本次培训班师资雄厚,原本预定350人规模的培训班,共吸引400余人前来参训,主办方不得在培训现场过道不断临时加位,参训人员济济一堂,场面盛大,互动热烈,气氛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