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粤地优品评价要求》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的通知
来源:未知 2022-07-18 15:36
关于征集《粤地优品评价要求》团体标准
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基于中共中央、国务院《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以及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相关工作要求,我会于 2021年底制订广东省地理标志评价体系,对全省地理标志进行评价,突出品牌价值提升,评价出首届“粤地优品—高品质地理标志”名单。为积极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中“建设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人文社会环境”的要求,《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中“积极挖掘、培育优质地理标志”以及弘扬岭南文化,我会拟开展制定《粤地优品 通用评价要求》团体标准。
制定“粤地优品”相关团体标准,目的是通过科学、客观、公正的团体标准,纳入广东省内优质的农产品及手工艺品等产品,意在逐步建立“粤地优品”高品质产品,挖掘及培育广东省优质产品成为地理标志,提升品牌价值,巩固强化产品产业化利益联结机制,加强信息互通、品牌共建。
为了更好地推动“粤地优品”相关团体标准工作的开展,广东商标协会拟联合专业标准化机构及省内相关龙头企业,合作完成标准编制。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标准的参与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起草单位、起草人资格条件
(一)起草单位应依法经营、业绩突出,近三年无违法及较重行政处罚记录,具有较高的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
(二)起草人应熟悉特定农产品、手工艺品等产品或企业管理情况,或熟悉相关标准化工作,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或较高理论水平,愿意支持“粤地优品”相关标准化工作,并能积极参与标准起草相关工作。
二、起草单位、起草人权利和义务
(一)在正式发布的团体标准的起草单位中列入相关单位的名称。
(二)将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主要人员姓名列入团体标准主要起草人名单(原则上每个单位限列1-2人)。
(三)能够坚持全程参加标准起草工作会议,按时完成标准起草工作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按时参加与该标准起草相关的各类座谈会、讨论会、协调会及调研活动。
(五)在可以公开的前提下,向标准起草工作组提供个人相关研究成果、经典案例和数据,供起草标准参考。
(六)参与起草的企业可优先获取参评“粤地优品”相关指导,便利企业成为首批通过“粤地优品”正式评价的企业。
三、参与原则
各单位自愿参与,参与后以协商一致原则参与标准讨论和编制,各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单位应提供必要的资源并给予一定的技术支持,以确保标准制定计划项目按时完成。
四、申报要求
拟申请成为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的相关单位,请填写《广东商标协会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申请表》(详情见附件1),经所在单位盖章后,于2022年8月5日前发送至邮箱dlbz@gdta.com.cn。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玫、米煜妍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628号中岱交易广场1405A
电 话:020-87512603、85587048
传 真:020-85586510
附件1:《广东商标协会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申请》
广东商标协会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