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展第二届广东商标协会商标代理分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单位的通知

来源:未知 2023-03-31 11:13

关于发展第二届广东商标协会商标代理分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工作的通知_00.png关于发展第二届广东商标协会商标代理分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工作的通知_01.png

关于发展第二届广东商标协会商标代理分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工作的通知_02.png

关于发展第广东商标协会商标代理分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单位的通知

会员单位

广东商标协会商标代理分会(以下简称代理分会)是广东商标协会下属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会,是区域性的、非营利性的行业自律社会组织,代理分会宗旨是积极团结和教育会员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恪守商标代理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提高会员的执业素质,制止不正当竞争。根据《广东商标协会章程》及《广东商标协会商标代理分会管理办法》规定,计划2023第一季度举办广东商标代理年会暨第代理分会会员换届大会,为了进一步加强协会的组织建设,增强协会的凝聚力和生命力,须发展增选一批新的理事、常务理事及副会长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单位的报名方式和产生方法

各会员单位可根据自身条件及相关要求,自愿报名参加,并填写申请表及指定代表登记表。由广东商标协会代理分会秘书处酝酿候选名单,报代理分会会员代表大会及理事会选举产生。

二、理事、常务理事候选单位资格条件。理事常务理事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须具有一定经济规模及知名度

(二)热爱和支持协会工作;

(三)诚信经营,近二年没有违纪、违规记录;

(四)具有地域代表性

三、副会长候选人的条件。副会长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

(二)须具有一定经济规模及知名度依法经营,诚信自律,没有不良记录

(三)善于团结协作,热心公益事业,社会信用良好;

(四)熟悉行业情况,在行业领域内有较高威望,有良好的组织领导能力及协调能力;

(五)热爱协会工作,有自愿服务行业、服务会员精神

二、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单位指定代表条件要求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

(二)须有一定的商标品牌知识,可以由法人代表出任,也可以由负责商标品牌知识产权工作的部门主管或副总经理出任

(三)须关心商标品牌工作,关注协会发展,有必要的时间和精力积极参加协会活动

(四)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协会安排的工作任务。

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须如实填写申请表及指定代表登记表(见附件1、附件2),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各会员单位凡自愿报名参加者,需于420日前将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报广东商标协会商标代理分会秘书处,申请表电子版电邮至hyb@gdta.com.cn。

联系人: 张晨  卓蕾

 话: 020-8558620717727678225

 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万惠一路48号奥园集团大厦1号楼2805单元

 

附件1:第二届广东商标协会商标代理分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申请表

附件1-1广东商标协会商标代理分会理事申请表.docx

附件1-2广东商标协会商标代理分会常务理事申请表.docx

附件1-3广东商标协会商标代理分会副会长申请表.docx

附件2:第二届广东商标协会商标代理分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指定代表登记表

附件2广东商标协会商标代理分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单位指定代表登记表.docx

附件3:广东商标协会代理分会会员权益详见https://mp.weixin.qq.com/s/JlPAcl7BfBf9PDPtqFCzvQ

 

广东商标协会商标代理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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