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协商解决商标纠纷应当遵循的原则

    因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引起纠纷的,当事人可以首先选择协商解决的途径。商标专用权属于民事权利的一部分,因此,当事人协商时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应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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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标专用权的范围与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的区别

    我国商标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但是,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列举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来看,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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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护商标专用权的有效途径

    商标注册人可以循以下主要途径充分保护商标专用权: (1)协商解决。商标注册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代理人与对方当事人就相关的商标事宜协商解决; (2)向人民法院起诉。商标注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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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须知

    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引起纠纷的,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作为原告,应当符合《商标法》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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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须知

    注册商标所有人由于侵权人的商标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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